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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卖房个人所得税2022新规定是什么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2-11-29 16:09:19   
导读: 根据《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南昌卖房个人所得税2022新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3、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4、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5、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6、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7、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上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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